眼下是大学毕业生租房子的高峰期,总有些不法之徒呀欺负大学生年轻经验少,非要从中搞些非法的勾当,为此,辽宁省公安厅《治安预报》要提醒广大的学生,租房子要小心,别着了坏人的道了。
半个月前,家住鞍山刚毕业的小李张贴了一张求租启事,不久接到一位房主的电话。在看过房后,小李同意租用。并在房客的游说下,交了一年的房租。没想到小李刚搬进一周后,另一个房主上门了,小李才知道原来租他房子的那个人也是房客,在租满期后把房子租给了他。再找那个人手机也停了。身份证也是假的。小李只好自认倒霉。
提醒广大租房的学生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在租房期间首先要搞清房主身份,在签协议之前,应该让他出示房产证和身份证,另外在签协议的时候尽量把协议的条款签的详细一点,各方面责任要分清。第二签完租房协议后应该会同房主一起到当地公安机关派出所来办理出租房屋治安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