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条件
应邀来中国访问、考察、讲学、经商、进行科技文化交流及短期进修、实习等活动的,可以申请F签证(包括签证延期、加签、变更);其中,高层次人才和投资者可以申请较长有效期限和较多有效入境次数的签证。
(一)高层次人才是指:
1、省(部)级国家机关邀(聘)请的高级顾问以及执行中央或者地方与外国签署的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合作项目、重点工程协议、人才交流项目的高科技、高层次管理人员;
2、对国家及社会等有重大或者突出贡献的人员以及执行政府间无偿援助协议的人员;
3、国家和省(部)级科研机构、重点高等院校聘用的学术、科研带头人以及有关单位聘用的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学术、科研骨干;
4、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担任副总经理以上职务或者享受同等待遇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专业技术人员;
5、国际重要科学奖项的外国籍华人获得者和其他杰出、重要外国籍华人;
6、以上第1至5项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投资者是指:
1、在我省投资300万美元以上的人员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外国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派遣来中国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2、以上第1项人员的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
二、申请方式
到市局出入境管理处办证大厅申请,可以由接待单位代办。代办签证的,须提供本人委托书或者接待单位、接待旅行社公函,受理单位认为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进行面见,并对申请人进行必要的询问。
三、申请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申请表,提交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二)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包括外交、公务、因公普通、普通护照等证件)复印件,交验原件;
(三)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
(四)本地接待单位公函。其中:
1、申请F团体签证分离,分离人员可申请有效期1个月以内的零次或者一次签证,须提供接待单位公函;
2、高层次人才,须提供一类授权单位公函等有关证明文件;配偶还须提供结婚证明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子女还须提供出生证明;可申请效期2年以上、5年以内的多次入境有效签证,申请次数不限。
3、投资者,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等有关证明文件;配偶还须提供结婚证明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子女还须提供出生证明;可申请效期2年以上、5年以内的多次入境有效签证,申请次数不限。
四、工作时限
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