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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日,葫芦岛交警支队组织全系统交通民警,以农村集市为载体,以“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为主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统一行动日活动。
为确保统一行动日宣传活动收到实效,葫芦岛交警支队为此制发了工作方案,确定统一行动日宣传重点及内容,并于11月29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统一行动日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的通知》,对统一行动日活动进行全面部署。12月2日,葫芦岛交警支队组织民警深入全市30个农村集贸市场,设置交通安全宣传咨询站34个,向广大农民群众宣讲乘坐交通安全隐患车辆的危害;散发《葫芦岛市全民交通安全行动倡议书》4万份,号召广大农民群众争做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模范;在集贸市场显著位置张贴本溪“5.20”特大路外交通事故挂图和《农民群众安全出行提示》310张,警示广大农民群众关爱生命,平安出行;组织500余名农民群众代表在“拒绝乘坐安全隐患车”横幅上签字,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交通安全工作的参与意识。 当日,葫芦岛市主流媒体均派记者参加统一行动日活动,并对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进行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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