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上午9时,市局在治安支队三楼会议室召开了治爆缉枪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市局副局长申海青,市局办公室副主任贺安迪、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姜申吉、危管科全体人员及市新闻媒体20余人参加会议,申局长作了新闻发布。
自今年4月份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精心策划,强化宣传,全力收缴。为了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治爆缉枪专项行动的积极性,鼓励其踊跃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线索,市局制定出台了《群众举报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奖励标准》,并采用信件和电话两种方式接受群众举报。到目前为止,共收到举报线索12条,查实4条,有2条线索查实后从银行个人帐号上进行了资金兑现,发布会上当场兑现举报奖励两人。由于全警参战,全社会参与,使我市专项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果。
这次治爆缉枪专项行动还有3个多月时间,时间过半任务很艰巨,这期间还要进行党的“十七大”安全保卫工作,为了达到预期目的,市公安局将采取以下四项措施,再次掀起专项整治的新高潮。
第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对专项行动组织领导工作。各级公安机关一定要站在讲政治,保安全,打造平安葫芦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审视我市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加大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力度。
第二,进一步开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和管制刀具行动。结合“十七大”安保工作,还要有重点地组织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检查和清缴行动。最大限度地清除公民个人非法持有、私藏的各类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以及遗留、废弃的各类爆炸物品和枪支弹药;社会上非法生产、购买、运输、储存、使用的毒鼠强等剧毒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等隐患。
第三,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涉危违法犯罪活动。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充分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涉危犯罪行为。要特别注意梳理工作中发现和群众举报的涉案线索,对这些线索要区别不同情况,认真组织查证,依法予以打击。同时,将依照市局制定的有奖举报标准及时兑现奖励。
第四,加快建立和完善危爆物品治安管理的长效机制。一是要结合年底“三基”建设工作验收,继续抓好民爆、枪支信息系统运行管理,有效发挥其实战作用。二是要严格依照省厅《三级监管责任制》,完善市局《三级监管实施细则》,逐步建立、健全治安管理责任制,把危险物品日常监管的任务落实到基层派出所和专管民警。要实行涉危单位法定代表第一责任制,督促涉危企业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制。三是要规范许可行为,服务经济建设。要制定出台危险品物品行政许可规范和服务群众工作指南,规范工作和服务行为。四是开展危管干部和专管民警业务培训工作,提高素质,解决他们能管、会管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