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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能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4-30 
 

    

葫芦岛市公安局组织机构

市局下设28个部门

市局下设部门

单位

办公室

指挥中心

政治部

机关党委

纪检委

考核办

后勤部

法制科

控告申诉科

出入境管理科

信息通讯科

科技科

警卫处

户政科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 科

警务督察支队

国内安全保卫支队

公共安全防控支队

治安管理支队

巡逻防暴支队

刑事犯罪案件侦查支队

经济犯罪案件侦查支队

危害税收征管案件侦查支队

禁毒支队

行动技术支队

监所管理支队

交警警察支队

保安公司

直属分局:连山分局、龙港分局、南票分局、杨家杖子分局、黄甲分局、

交通分局承担各自辖区的公安管理职能。

市边防支队   承担边防保卫管理职能。

  市消防支队   承担消防管理、监督职能。

兴城市局 、绥中县局、建昌县局承担各自县(市)的公安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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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3170114,邮编:125000,地址:龙湾大街4号,邮箱:www.hldgajjw@163.com
    主办:葫芦岛市公安局